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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

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项目

(重新采购)

 

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2、采购范围:全市范围内耕园地表层样点测试750个(含平行样、质控样),耕园地剖面样点测试163个(含平行样、质控样),林草地表层样点测试52个(含平行样、质控样),林草地剖面样点测试125个(含平行样、质控样)。具体样点测试数量以省级最终下发数量为准。中标人需承担招标样点测试数量与最终样点测试数量不一致导致的工作量变化的风险)。

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均参照现有文件、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后续正式文件规定,若最终上级部门对普查内容、成果上报等有变动的,一切以上级部门最新的工作要求为准。

响应人根据采购人分配的任务量,制定外业采样计划,统筹安排相关工作。预计分配东莞市范围内表层调查样点总数364个(含平行样、质控样),其中耕地表层样点数36个,园地表层样点数312个,林草地表层样点数16,具体调查样点数量以采购人最终分配数量为准。响应人负责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规范开展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工作。

3、项目地点:东莞市

4、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员资质要求:响应人负责组建外业采样小组,采样小组的领队及质量检查员,需通过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培训并通过考核。【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有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服务类的业绩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20231231日前完成

六、支付方式

组队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估总额的10%。每个月按照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进度款支付至按合同清单单价*实际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审核合同金额的5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结算总价支付剩余尾款。

七、报价

采购限价:669,396.00元(含税)

样品类型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

耕地及草地

点位

36

1839

园地

点位

312

1839

林地

点位

16

1839

含税合计采购限价(元):

669,396.00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拟标单位开标前转账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13,350.00元)至以下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银行帐号:6457 6739 5362

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前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中标人不能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报价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1012日(星期)上午10:00

2、开标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路1号综合管理中心一楼1A会议室

联系人:萧工

联系电话:13790197420

、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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