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产投公司”)需采购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上架。
3、项目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九号楼203室;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东莞市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档案服务外包项目经验,要求近3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国企或政府机关档案管理服务相关项目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
4、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成交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合同服务内容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结算费用。成交人需在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七、报价
采购限价:¥ 50000.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包干,报价清单中的工作量为预估数,实际以验收确认的工作量和固定单价计算为准,由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固定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模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询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
1、询价保证金:拟中标单位当天转账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至以下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
询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
银行帐号: 3100 1019 0010 0301 69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中标人不能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询价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按询价文件要求补交。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6年 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九号楼2楼产投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彭坚元
联系电话:13662262378 0769-2222582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pdf
【询价文件】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pdf
【询价文件】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docx
【报价清单】东莞市东实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外包服务报价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