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新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广东金光海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询价公告
东莞市新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拟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光海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需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的事项。
2、采购内容:接受委托,编写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专业服务,依法维护东莞市新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除负责人外)至少1名且须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5,000.00元(含税),如响应人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四、支付方式
在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约定的法律服务价款。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五、采购结果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对律师事务所规模、人员等进行评定,并出具询价报告,排在前面的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一致认为响应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参见模板);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见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参见模板);
4、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八、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九、报价时间和方式
响应人请在2025年4月3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6:30前将纸质响应文件资料邮寄或报送至本公司。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5楼505室
联系人:孟祥兵
联系方式:13650100917
东莞市新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